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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自降身价不合法

1999-03-12 来源:生活时报 莫 春 我有话说

本报讯日前,北京街头一些打八折的“面的”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出租车能否像其他商品一样自降身价打折促销呢?主管部门表示不赞同这种做法。

记者采访了一辆打八折的“面的”出租司机。这辆出租车“八折”的优惠对象主要有老弱病残孕、军人、警察、教师、下岗职工等,范围可说不小。司机称此举的原因是现在“面的”市场已被挤小,经常跑空拉不上活儿,打折可以“降低空驶,减少能源浪费”。他还理直气壮地认为,“现在商场、饭店都在打折,我一不违反交通法规,二不少交份儿钱,这样做法不仅使自己有活干,又便宜了老百姓有什么不可以?”记者随机采访的普通市民也表示欢迎。

然而,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局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打折初衷理解,但出租车的租价属于红牌商品,由政府定价和调控的,不能自行调整。再说,这样做对那些不降价的出租车就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面的”正在逐渐消失,今年3月底前将变更淘汰3000辆“面的”,到9月底,将淘汰掉剩下的近3000辆“面的”,因此,自降身价的出租车不会“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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